随着我国工业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污水灌溉、汽车废气排放等造成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重金属污染不仅能够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的变化,还能够抑制作物根系生长和光合作用,致使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更为重要的是,重金属还可能通过食物链迁移到动物、人体内,严重危害动物、人体健康。镉米、砷毒、血铅等重金属污染危害近年来常见诸报道,土壤重金属污染已经成为土壤污染中倍受关注的公共问题之一。
土壤污染的评价标准(Si)是土壤污染程度判定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常用的土壤污染评价标准一般有土壤自然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两种。在检索到的138个耕地重金属污染案例中,土壤污染评价标准不一,差别较大,不利于全国范围内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案例评价结果的对比。为了使评价结果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统一选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规定的土壤重金属含量二级标准作为土壤污染的评价标准(Si)。
将收集的案例按照东、中、西部三大区域进行划分,分别统计相应区域的案例数量和污染案例数量,可以大概估算出我国东、中、西部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概率。三大区域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呈现出中部重金属污染概率最高,东、西部低的特点)。
全国138个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案例的分析表明,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发生的概率为16.67%,由此可以推断我国耕地受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比重占耕地总量的1/6左右。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级上,尚清洁、清洁、轻污染、中污染和重污染5个等别的比例分别为68.12%,15.22%,14.49%,1.45%,0.72%,尚清洁等级比例最高,重污染等级比例最低。